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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集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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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24 新闻来源:电缆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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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本集团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现就"五五"普法期间本集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对集团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我集团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集团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三、要求对象和学习内容 要求对象为集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习内容主要为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论述;宪法和法律法规中与企业工作相关的知识。以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 四、学法用法形式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每年举办2次集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讲座。集团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4次。 2.企业坚持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 3.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的制度。要充分发挥集团律师办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力度和水平。 五、考核方法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情况考核制度。把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活动的情况列入"述学"、"评学"、"考学"的内容,把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奖惩的依据。 2.完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考试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负责考试"的原则,由各支部负责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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